海都网讯(海都网记者 陈盛钟) 1月19日晚8时许,莆田秀屿区中晖广场发生一起马戏团老虎伤人事件,一名12岁的男童被突然从铁笼窜出的老虎抓伤(详见海都报21日报道:莆田:马戏团老虎窜出笼 12岁男童右腿被咬伤)。昨日,记者从莆田秀屿区文体局获悉,涉事马戏团未向当地有关部门报批就擅自组织表演,已勒令马戏团停止表演,并开出了一张5万元的罚单。
秀屿区文体局吴局长介绍,涉事的马戏团来自安徽,虽拥有相关表演资质,但其在未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情况下就擅自组织表演,违反了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。根据该《条例》规定,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,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、消防的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、应急疏散预案。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吴局长说,事发后,马戏团方面积极配合家长对受伤的男童展开救治,并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,家属情绪稳定。
记者也从秀屿区医院了解到,目前受伤男童的身体情况稳定。